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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

    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学位[2014]3号)和《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的精神,特制定本办法。
    一、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确定办法
    中心采取双向匿名评审办法,即不仅对评审专家隐去作者及导师的姓名,而且对作者及导师隐去评审者的姓名。
    二、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具体办法
    1.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。相关材料由研究生部指定专人保管和办理。
    2.论文送审要求。
    由于实行双向匿名评阅,论文在送审期间不仅应对作者及导师隐去评审者的姓名,而且应将学位论文中的作者、导师姓名及有关反映作者和导师的相关信息隐去。
    送审的论文评阅书用中心统一制作的硕士论文评阅书。在论文评阅书封面及研究生基本信息栏中隐去对应的研究生姓名、学号、指导教师姓名,栏内只填上相应的编号。
    3.评阅专家的选择。
    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答辩后,聘请两位与论文有关的副教授以上专家(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讲师)为论文评阅人,其中一人须为非本中心专家;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。论文指导导师可于事先提出2名要求回避的评阅专家名单。
    4.评阅时间要求。
    硕士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 30 天以前,按有关规定格式打印装订,由研究生部将学位论文直接送交评阅人。必须保证评阅人有不少于一周的评阅论文时间,以便他们从容认真地评阅论文,实事求是地写出学术评语,对是否达到学位论文水平明确地表明意见,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。
    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学位论文评审材料,由此造成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。
    5.论文评阅书由评阅专家用专用信封封存后直接返回研究生部。
    6.评阅意见返回后,由研究生部领导指定专人拆封并做隐名和保密处理,以保证评阅人的隐名权益,同时向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反馈评阅结果,但不得出现评阅专家的单位和姓名。
    三、其它说明事项
    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匿名评阅工作的正常进行。若有违反,将根据《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予以处理。
    本办法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本办法由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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